(一)完善目录。将党委、政府各组成部门、国有企业等有关部门均纳入数据共享开放工作考核范畴,政府办落实专人对照标准目录、兄弟区县目录、单位“三定方案”、年鉴等资料,帮助单位梳理可能存在的数据目录,制定数据共享目录清单,通过现场核查、跟踪督查等方式,将每一条数据落实到单位、具体到责任人,压实单位主体责任、压紧责任人的直接责任。 (二)扩充容量。紧盯人社、医保、卫健、民政、教科体、行政审批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单位,采取现场走访办公的方式,与相关单位共同梳理数据内容和信息项,挖掘大容量数据,做到所有大容量数据应报尽报。截至目前,归集系统已累计上传目录807条,总容量超8000万,其中100万容量以上数据21条,10万容量以上数据75条。 (三)推动共享。牢牢把握政务数据应用要求,充分依托“城市大脑”数据平台,全面汇聚公安天网、雪亮工程、交通卡口、消防、防汛等数据接口,实时收集共享数据,简化数据调用方式,利用共享数据服务城市数字化治理。截至目前,已收集共享数据超1亿条、容量达119T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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