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综合行政执法局值班人员接到市民投诉:“公园路225号小区5栋某业主从早上7点开始进行装修,产生的噪音严重影响小区其他业主的正常休息,希望有关部门调查解决”。
综执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到投诉后立即安排保宁执法队执法人员赶赴现场,经调查该业主正在进行室内装修,产生的噪音情况属实。执法人员现场对装修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注意装修施工时间段,做好降噪措施。在执法人员的耐心劝说教育下,现场负责人表示将按要求施工,做到文明装修。随后执法人员将约谈结果进行了反馈,得到投诉人的好评。
为确保居民装修有序进行,请大家在装修时须严格按照规定文明安全装修,减少装修给居民生活带来的不良影响。
在此,小编也温馨提示大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等扰民作业。在其他时段内作业时,应当采取控制噪声的措施,以减轻对周围居民的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