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阆中市市场监管局在互联网销售危化品专项监测中,发现四川跃翔商贸有限公司在其公司网站首页进行化工产品销售详情介绍,但未公示相关资质证照,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五条规定,随即对该公司立案调查。 经查,该公司于2016年登记成立,经营范围主要为化工产品,并依法取得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等资质证照。该局向其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并现场指导该公司进行网页修改,帮助其立刻完成整改。执法人员现场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引导企业守法合规经营。 鉴于当事人在三年内未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整改且违法情节轻微,根据《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适用规则》的相关规定,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该局将瞄准市场主体所需所求,继续推行“柔性执法”、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用宽严相济、法理相融的执法理念促进营商环境优化,进一步激发全市市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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