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阆中古城景区管理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古城上新街某处修缮房屋的业主正对其后院紧邻的古城墙进行修整,违法清理夯制城墙的土块、石块,并用混凝土、钢筋浇铸了从院内地面至城墙上部的七步石梯坎。古城保护执法大队、保护管理科相关人员闻讯后,迅速赶至现场,向业主宣传了《四川省阆中古城保护条例》有关古城墙遗址保护的相关规定,并要求业主必须加强对古城墙的原貌保护,立即对城墙上部进行原貌恢复,做好雨污处理,并在十日内拆除石梯坎,若逾期未整改,将依法予以处理。
据史料记载,目前阆中古城内遗存的古城墙构筑于明洪武四年(1371年)。《阆中县志》中记载,1950年拆除东门城楼时,发现一青石碑,碑文内容为:保宁修筑甃石城墙,始于明初,历时二十八年方竣工,共动用劳工二十余万人。工匠来自巴州、通江、南江、广元、昭化、江油等县,修筑城墙共用黄谷二十余万担。条石城墙高约二丈一尺,宽约一丈二尺,墙顶外侧有城垛,四道城门,东南北修有瓮城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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