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阆中籍陈某、朱某在河南省某建筑公司承包建筑工程。陈某、朱某雇请唐某为其从事混凝土工作,并约定每天劳动报酬为120-140元。工程竣工后,陈某、朱某仅支付唐某部分工资劳动报酬,并以工程款未拨付为由拒不支付剩余的劳动报酬。唐某于2023年5月16日来到阆中市法律援助中心咨询,称其是外地人,陈某、朱某二人不给付所欠工资,互相推诿责任,现已走投无路,希望申请法律援助维权。
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认真分析案情,同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为当事人开启绿色通道,并根据当事人的要求,点援指派阆中市七里法律服务所办理。
2023年5月16日,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主持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由陈某、朱某分别给付唐某劳务工资7256元、7000元,现已全部履行完毕。
阆中市司法局遵循“服务民生 应援尽援”原则,多管齐下,通过降低援助门槛、设置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建立健全律师值班制度等方式,又好又快地为困难群众提供既免费又优质的法律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自己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