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工作站、村(社)工作室三级平台已建成,全市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已实现了全面覆盖,为人民群众提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
二、扎实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十三五”期间我市共建成基层司法所28个,其中老观司法所、柏垭司法所等13个司法所被评为四川省规范化司法所,沙溪司法所、江南司法所、老观司法所等正积极创建“枫桥式”司法所。
三、全面推进我市“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代拟起草了《阆中市第七个五年普法规划》《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深化执法单位普法责任制落实,在全市上下进一步营造“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工作理念,真正形成部门、行业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十三五”期间,以“法律七进”为载体,抓实法治宣传工作,我市共开展法治宣传1500余场次,受教育人数达45万人次,投放楼宇宣传广告130部,播放视频广告78条,市融媒体中心开展法治在线广播18次,播放系列视频26条,发放宣传资料15万份。组织并指导法治示范创建,2017年市市监局表彰为省级学法用法示范机关;2018年五龙村表彰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鹤林村法治扶智助力脱贫攻坚被南充日报、省委依法治办肯定。2019年市应急管理局表彰为全省“七五”普法中期示范单位;2020年国网阆中电力公司推荐表彰为全省法治教育示范基地。
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2018至2020年共办理合法性审查323件,行政复议案件27件,行政诉讼案件137件,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率位居南充市前列。2019年度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扩权县(市)第一位。阆中市人民政府、阆中市司法局、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天宫镇人民政府获得“2019年南充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集体”,我市郑长春、李小珍、曾颖等三人获得“2019年南充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五、深入推进基层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人民调解组织机构健全,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调解组织网络实现了全覆盖。目前我市共有358个调解委员会,调解员1871人。“十三五”期间,我市创新公调对接、访调对接、诉调对接等矛盾多元化解机制,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10366件,调解成功率达98%。加强对特殊人群管控,提升监管质效,2016至2020年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077人,累计解除857人,累计撤销缓刑13人,无脱管、漏管现象发生。
六、扎实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维护困难群体合法权益。近三年来共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796件,其中涉妇女175件、残疾人42件、建档立卡贫困户83件、农民工215件、老年人130件、未成年人83件、军人军属10件。